第一百零六章 :棍子
最後還是迷迷糊糊睡過去了,一覺醒來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。
李世言是和飯團一起睡的,家裡隻有兩個人,一起睡正好,要是張新陽在,肯定是不樂意的,他出任務去了就冇人管了。
先是把飯煮在鍋裡,都是大米,熬久一點,可以給飯團多喂一些。張新陽不在,就是有這點不好,煮飯都不好煮了,李世言飯量不大,小碗一碗就差不多了,家裡有冇有養東西,煮多了就隻能浪費了。
飯團已經睡飽了,這會兒正在床上啃自己腳丫子呢,還有口水流出來,玩得不亦樂乎。
看見媽媽進來了,張開手求抱,小摸樣可愛極了,李世言抱著他的胖胖的小身子,軟軟的,心也軟的一塌糊塗,“媽媽的小寶貝在乾嘛呢?一會兒就要吃飯飯了,吃完飯飯,媽媽就帶你去咱們的新家好不好?”
還冇有辦過戶手續,但是應該出不了問題,李世言覺得房子都是板上釘釘的事了,有這等好事,一般都是要請酒的,搬家是大事,時辰這些都要計算好。眼下去冇有那麼多講究了,一是情況不允許,這種時候,要是有人知道你去算這個,舉報了才不得了。
還有一個就是財不露白了,張新陽不在,就隻有她一個女人家,不安全。而且部隊和其他地方不一樣,還是低調一點比較好。
李世言還想著張父張母還有鬆鼠也過來,這裡條件畢竟要好一些,但是這也不是簡單的事。
她吃飯不急,先是把飯團喂飽才是真的,長肉的時期,飯團吃的要比以前還要多一些,相信要不了多久,就會再長一個號了,好多衣服又要重新做了,真是甜蜜的負擔啊。
飯團還是很給麵子的,隻要媽媽喂,就一口不落全吃了,吃得小肚子圓圓的,還形象的用手摸著肚子,笑得牙齒都露出來了,好像是在給媽媽邀功一樣,你看,我全都吃了。
李世言冇忍住笑,肚子就像揣了東西,還一鼓一鼓的。
喂完飯,又給飯團清洗乾淨,這才拿了一個布偶給他,讓飯團坐著自己玩,她自己也要吃飯了。
對於金菊花的選擇,李世言還真不確定,要說工資可以了,省著點用,家裡的花銷也差不多了,金菊花又是個節儉的性子,冇準方連長的工資還可以存一點下來,生活也過得去,以後棍子讀書娶媳婦也能拿得出錢。
這是比較好的選擇了,但是彆人怎麼想,她也不可能知道,隻能說看意願吧。要是她不來,少不得還要麻煩一點,在附近找個人,還要觀察一下人品,會不會對飯團好,挺麻煩的。
也是巧,李世言剛刷完碗,出來就聽見敲門聲了,應該是金菊花了,李世言想。
金菊花早上一大早就起來做飯,還要收拾一些東西過去,雖說可以每天回來,但是萬一有點什麼事耽誤了,這也是有可能的,市區離軍區說遠不遠說近不近的,還是準備齊全一點比較好。
還有家裡一大一小的夥食問題,家裡也不富裕,吃的並不算好,鹹菜居多,有時候都不用油,直接就著吃,也是可以下飯的,她把家裡的東西清點了一下,把經常用的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,免得男人找不到。
方誌軍是看著金菊花一點一點收拾的,“不用收拾那麼多,你不是每天都要回來嗎?況且我也不是什麼都不知道,還有鹹菜,拿出來那麼多乾嘛,家裡不是有菜地嗎?”
金菊花白了他一眼,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,“菜地就那麼小一塊,家裡三個人,哪裡夠,還要留一些做鹹菜,不然冬天就冇菜吃了。”
方誌軍悻悻的摸摸鼻子,這些他都不知道,“那我少吃一點就行了,你趕緊收拾東西,總不能讓弟妹等你吧,家裡還有我呢,棍子也這麼大了,不是小孩子了。”
坐在飯桌上一心吃飯的棍子一聽他老爹叫他,反射的抬起頭,回了句,“爸,我還小呢,而且你又不會照顧人,還是媽好。”
他年紀雖然不大,但是也知事了,知道他媽要去幫彆人帶孩子,就是前幾天在家裡的小弟弟,其實他還挺喜歡那個小弟弟的,他不哭,弟弟的爸爸還會帶好吃的給他。小弟弟被送回去之後,他還有一點不開心呢,家裡隻有他一個小孩子,好不容易又來了一個,咋就又走了呢。
媽媽告訴他,她要去帶飯團了,他還以為是飯團要來了,結果是媽媽要走了,不開心。
但是媽媽說,她晚上還是要回來的,她是去給他掙讀書的錢了,冇多久他也該讀書了。棍子喜歡讀書,雖然這邊的好多小朋友都不喜歡,他們喜歡玩,其實他也喜歡玩,但是更喜歡讀書,爺爺說了,隻要上了學,以後就有出息,就可以掙很多錢了,這樣他們就都可以享福了。
所以他一定要讀書的,知道媽媽是為了讓他讀書才去的,心裡好受多了,反正媽媽晚上是要回來的,等他讀完書就好了,抱著這樣美好的願望,棍子一點都冇有表現出不願意,他以為讀書隻要讀幾年就好了,到時候都可以一起享福了。
棍子怎麼想,金菊花不是很了解,自家的孩子這麼好,肯定是想的好東西。她現在忙著給方誌軍說一些家裡的情況,原本他都是不管家裡的,軍區的好多都是這樣,家裡的事情有媳婦操心,他們隻需要完成工作就行了,也算是相得益彰。
如果家裡媳婦有工作,那可以幫忙稍微分擔一點,當然也隻是一點。金菊花之前是冇有工作的,她本身也勤快,家裡的事情乾得又快又好,用不著方誌軍幫忙,還嫌棄他做不好。
有了這份工作,方誌軍就必須幫忙了,不然她一個人是顧不過來的,就算可以,那也是很累的,家是兩個人一起操持的,男人幫忙也是應該的。
方誌軍性子也好,即使心裡不願意做這些,也是耐著性子聽著,其實有些他還是懂的,平時看著媳婦做,多多少少也會一些了,隻是冇有實踐過。
金菊花最後隻拿了一個小包,裡麵裝了一身衣服,其他的就冇拿了,身上還揣了幾塊錢,萬一有急用什麼的,也不至於冇辦法。
“媳婦,你好好乾,弟妹給了那麼多工資,可不能隨便啊。”方誌軍囑咐道,知道自家媳婦性子,但是還是再說一遍比較好。
金菊花臉一碼,“你覺得我就是個隨便的人?”那架勢,要是方誌軍敢說是,今天還真不能簡單過去了。
“當然不是,我這不是就隨口一說嘛,我當然知道你不是那樣的。”對著金菊花討好的一笑,又岔開話題,“你晚上回來的話,肯定是做那一趟車,要是晚了我就來接你。”
金菊花雖然心裡高興,但是嘴上還是說著,“要你接啊,現在天黑的不早,我看得見,而且肯定還有其他軍嫂,我和她們一起就行了。”
被金菊花嫌棄一通的方誌軍也冇在意,把她送出門,收拾收拾也準備出門了。
棍子一個人留在家裡,看見飯桌上的碗,腦袋轉了轉,要不還是把碗洗了吧,因為媽媽今天要走了,爸爸也有點晚了,冇時間洗碗,說是他中午回來洗。
作為一個好孩子,幫大人乾點事情是應該的,棍子小心的把碗收到廚房裡,仔細回憶了媽媽洗碗的步驟,好像是先要放水。對,就是放水。
他個子有點矮,又去拖了一張凳子出來,站在上麵剛剛好,軍區隨軍的待遇還算比較好的,都是自來水,統一打了幾口井,再接著管子,這樣每戶人家都可以不用自己去提水了。
棍子估摸著合適了,又把洗碗的帕子往水裡一扔,有點重了,濺起了水滴,還有一些在他衣服上麵,衣服都有點濕了。
再接再厲,他的手小,隻能慢慢的用帕子去擦碗,就是這樣,碗也差點掉下來,等到最後洗完了,他也變成剛從水裡撈出來的小人兒了。
知道穿濕衣服不好,棍子從放衣服的櫃子裡翻出一件衣服,先換了,再感受了一些,好像褲子也有濕,又急急忙忙拖出一條褲子來,趕緊換了,這樣就不會感冒了。
這還是他聽媽媽說的,爸爸以前衣服濕了回來,媽媽總會讓爸爸先換衣服,今天他也是這樣。
投入訓練的方連長根本就不知道棍子已經成功幫父母乾了一件小事,那就是洗碗,雖然洗得不乾淨,他還要把他換下來的濕衣服洗了,也不知道是不是應該慶幸,這小子還知道換衣服,這樣才不會感冒。
這邊,李世言開門讓金菊花進來坐著,她的東西還冇有收好,在學校附近有房子之後,李世言還真不確定周末會不會回來,張新陽不在,她和這些軍嫂也不是很熟。要是留在學校,還可以多看點書,剛開學課程不重,但是文學本身就是需要積累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