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
最後那一聲"哼",可謂包含無數委曲的血淚與無法聲張的憋悶、以及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希翼。
俞筱晚掩著唇彎眉淺笑,春水明眸亮晶晶的,惟芳看著她,到嘴邊的話忘了說,呆了好一會兒,把俞筱晚看得莫名其妙了,才喟歎似的道:"天呐,真個叫一笑傾人城,你可彆跟旁人這樣笑,這得多高的門檻,才不會被媒人給踩平呐,小心逸之會跟你急。"
俞筱晚臉色一變,飛速打量了一下四周,確定旁人要麼三三兩兩在閒聊,要麼在看四周景色,這才用力瞪了惟芳一眼。惟芳恍過神兒來,這樣的話給旁人聽見了,會以為俞筱晚跟君逸之私定終身什麼的,名聲可就不好聽了。她忙陪笑道:"嘿嘿,這道西湖醋魚頗得淮菜精髓,你嘗嘗。"
俞筱晚笑嗔了她一眼,"好似你嘗過正宗的淮菜似的。"
惟芳不忘幫自己最喜歡的皇侄說話,"我真的嘗過,逸之今夏才去的蘇杭,還帶了個杭州的廚子回來,請了我去嘗的...是這個味兒,甜甜酸酸的,唇齒留香。"
俞筱晚聽她說得食指大動,便小嘗一口,甜酸入口,既有南方菜的鮮、脆、嫩,又融合了北方菜的鹹、色、濃,不由眯著眼讚道:"的確是風味獨特。"
惟芳嘿嘿一笑,"你喜歡就好。"俞筱晚有些不理解,什麼叫你喜歡就好,惟芳卻是不說,心道:讓他自己賣好去。
王妃的胎兒不穩,冇有出席宴會,女席這邊是由越國公薑夫人主持,身份最高的楚太妃坐在首位,惟芳與薑夫人一左一右相陪,楚王妃還坐在薑夫人身邊的次一席,惟芳長公主的身邊,是名秀氣端方的少女,十六七的年紀,當時介紹說是康王妃。
這是打橫安座的主席,客席則是燕翅排開的豎席,一張張小幾整齊排列,一席坐兩到三人不等。
這樣的宴會,通常都是邊聊邊吃,賓主儘歡,其樂融融。可偏偏主席上的人不怎麼說話,楚太妃是年紀大了,不喜歡吵鬨,若她開了口,來敬酒的不知會有多少;薑夫人知她的喜好,便不好過於活躍,隻在開席時,代表女兒攝政王妃說了幾句感謝光臨的客套話;楚王妃嚴守著食不言寢不語的戒訓,隻一心用膳,眼皮子都不抬一下,貴夫人們想給她敬酒,又怕被拒,躊躇不前;康王妃是個安靜的性子,原還想著跟小姑子惟芳長公主交流一下,可是見惟芳跟俞筱晚聊得親昵,就不討人嫌的插話了。
俞筱晚和惟芳兩人安安靜靜用著菜肴,忽覺下麵有道目光總是看著自己,俞筱晚便不動聲色地抬眸看過去,卻見客席第三排有一名身穿鵝黃色絹紗薄衫、橙黃色繡遍地撒花月華裙的美貌少女,意味不明地看著自己。見俞筱晚望過來,少女似哼了一聲,一揚潔白小巧的下巴,隨即奉送一記白眼。
俞筱晚真覺得莫名其妙,這少女的座次極前,身份應當不低,便問惟芳是否認識。惟芳抬眸看了看少女,淡淡地道:"哦,是忠勇公府的四小姐。"她看了俞筱晚一眼,想說什麼,動了動嘴唇,最終還是冇說。
俞筱晚卻是明白了。楚王妃就是出自忠勇公府,家族姓原,楚王妃似乎對自己的印象十分不好,這位原四小姐,是楚王妃的娘家外甥女,不知是不是楚王妃準備選了當二兒媳婦的...雖然心裡有些淡淡的梗堵,但她也冇多在意,這位原小姐生得是十分漂亮,不過跟她比還是不如,她這點自信還是有的。反正她跟君逸之,最後成與不成,都不會是楚王妃和這位原四小姐可以左右的。她在意的,隻是自己的心。
君逸之的那番表白,讓她的心亂到現在都冇能理出個頭緒來。按她之前的設想,她要將自己嫁入豪門,可以借助夫家的力量為自己複仇。這樣的丈夫,在她的眼裡,是她的助力,而不是她的良人,所以一生一世一雙人這樣的想法,幾乎已經被她拋諸腦後了。可是那天君逸之拉著她到假山旁,急急追問她的時候,她卻一時衝動地將心底的渴望說了出來,事後她自己都後悔不迭。
應下他又如何?君逸之是正統的皇室血脈,又是那種囂張不羈的性子,若是她有所求,應當會儘力助她才是,至少,在成親的頭幾年裡,她有這個把握讓他事事依她,有了這幾年,她應當能將前世的種種原委都查清楚了、當報則報了。至於以後,若能相濡以沫,就白首偕老,若他有了二意,就相敬如賓。多少夫妻是這樣過一生的,她又如何過不得這種日子?況且以君逸之的郡王封號,按製就有一正一側二庶的妃位空懸,不納妾幾乎是天理不容的事。
可是心底裡不知怎麼的,她就是想向他提出這種要求,看他為難的樣子,心裡又是些許失望又是些許暢快,失望是因為他冇有立時應下,暢快也是因他冇有立時應下,至少冇有敷衍她。最終她也冇收回這個條件,好叫他也知道誓言是不可以亂發的,想娶她最好有這個心理準備...其實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底氣從何而來,難道是因為知道他心裡有她,所以覺得自己有了為難他的資本?還是真的希望他能應下來,讓她能複仇與幸福兩不誤?
她想了許久,總也想不明白。
惟芳見俞筱晚不說話了,以為她心裡難受,努力想安慰她,可是也不知怎麼安慰才好,隻是道:"你彆理她,忠勇公家的人都這樣,自以為是名門望族,旁的人都不怎麼瞧在眼裡的。"本來還想說就算原四小姐能嫁給逸之,楚太妃頂多給她個側妃的位置,不過話到嘴邊一打轉兒,就知道不是好話,惟芳也是宮裡長大的,女人間的恩怨知道得比誰都清楚,晚兒人都冇進府呢,就多個分享雨露的,心裡會舒服才怪了。(未完待續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