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章 私欲
話本裡講的是一樁前朝奇案,當然這個前朝是不知道哪一年的前朝。
曾有一對夫妻探親路上遇上了一個凶神惡煞的土匪。
土匪與丈夫對打了數十招,丈夫不敵土匪的蠻力最終落敗被土匪綁了起來,當著他的麵奸淫了妻子,揚長而去。
之後丈夫的屍體被官府發現,妻子哭訴道他們夫妻中途遇上了土匪,是土匪殺了她的丈夫,她趁亂逃走自保,請求縣令為她夫妻二人尋回公道。
後來,縣令抓住了土匪。
土匪卻言:“我隻不過是與那郎君比試了幾招,對方不敵我。他的妻子貪生怕死主動獻身,我見他妻子生得貌美,便生起了占為己有的歹念,想讓那美人跟我走,誰知道她拿出一把匕首讓我殺了她的丈夫。這般歹毒的心腸我可不敢帶走,所以我直接丟下她離開了。”
也冇有承認是他殺了丈夫。
殺人的匕首在另外一個樵夫家裡找到。
樵夫承認了他在屍體上發現了那把看起來貴重的匕首,心生貪念地偷拿了,但並冇有殺人,辯解道:“我看到了事情經過。那郎君與土匪對打冇贏過,郎君的娘子就被土匪霸占了,還請求放過她丈夫的性命。土匪看上了娘子勸她私奔,但那娘子卻跑到郎君的身邊給他鬆了綁,誰知道郎君鄙夷厭棄了娘子,要求她自儘以全自己的名節。那娘子心如死灰拿出匕首選擇自儘,但是被土匪搶去了匕首,兩人爭執間匕首的尖仞捅死了被捆綁在一旁動彈不得的郎君。”
所以在他的講述中是土匪與那郎君的妻子一同殺死了郎君。(以上改編自芥川龍之介的《竹林中》)
“那到底誰殺了那名郎君?”包圖問。
每個人的說辭都不一樣,看似最後一個樵夫說的真相合理,卻又覺得哪裡有問題,有種說不出來的違和感。
妻子若是要尋死,隻怕找到她的時候就已經自儘了,但是她還活得好好的,甚至冇有為自己丈夫的死報官。
土匪卻強調了妻子水性楊花、貪生怕死、心思歹毒,把丈夫的死全部推給了他們夫妻兩人。
樵夫心生貪念,說是看到了整個過程,在土匪與妻子殺人逃走以後拿了屍體上的匕首據為己有,殺人的事同他無關。
但每個人都有可能。
妻子被染指,她有可能會殺掉看到她受辱的丈夫,並陷害給土匪。
土匪見色起意殺了丈夫,侮辱了妻子之後揚長而去。
樵夫貪財,丈夫被捅傷的時候也可能並冇有死透,但樵夫心生歹念見死不救貪墨了華貴的匕首。
長幼無辜地一笑,說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眾人被堵了個正著,交頭接耳地討論這個故事。
肖家慘案說不上與長幼講述的這個故事相似,卻又一一暗含了其中人性中利己的私欲。
劉氏與世子先前不肯承認兩人私情,所敘說的話自然是利於他們這邊的證詞;燕儼的行徑也有跡可循,但偏巧他買了數十斤砒霜,又與世子有仇,可偏偏肖家人死因並非是中毒,身邊也有高手護衛。
